欢迎访问眉山眼耳鼻咽喉专科医院网站!门诊时间(无假日医院8:30-17:30眼耳鼻咽喉健康热线:13350700114

11年口碑沉淀,专业眼耳鼻咽喉专科医院

医疗社保、保险公司定点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医院介绍名医推荐治疗技术康复案例医院环境先进设备医保政策来院路线

青光眼患者不能使用的药物

2017-2-21 14:26:33 次浏览


1、卡马西平    是治疗癫痫发作和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缓解的有效药物,但其可以使眼压升高,故禁用。
2、盐酸录丙嗪   是常用于精神分裂,燥狂症等,青光眼慎用。
3、左旋多巴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帕金森综合症,肝昏迷的药,因可是眼压升高,故禁用。
4、苯噻啶   非麻醉性镇痛药,用于偏头痛、寻麻疹、房性早博等,青光眼患者慎用。
5、乙酰普鲁卡因胺和异脉停  抗心预失常药,用于室性早博、房扑等 ,因有看胆碱样作用,故禁用 。
6、硝酸甘油和消心痛  防心绞痛药,因扩张血管,故禁用。
7、阿托品和654-2 这类解痉药均有散瞳作用,故禁用。
8、咳必清  有微弱的阿托品样作用,青光眼慎用。
9、激素  可导致钠水潴留,使眼压升高,不能使用。
10、VIT类药物 烟酸  具有扩张张血管的作用,故慎用。



关键词: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青光眼的基本护理常识

推荐阅读/ Recommended reading

经典案例更多

专家坐诊

预约挂号

门诊时间

交通路线

    眉山眼耳鼻咽喉专科医院
  • 13350700114

  • 2915269192@qq.com

  •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一段66号

快速通道
治疗项目
眼科专区|耳科专区|鼻科专区|咽喉专区| 近视治疗|其他服务
新闻中心
治疗技术|康复案例|学术交流|医保政策|媒体关注

版权所有:眉山眼耳鼻咽喉专科医院蜀ICP备17005494号-1

咨询热线:手机:13350700114 座机:028-38111780

E-mail:2915269192@qq.com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一段66号

技术支持:纵横权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